當你在GOOGLE搜尋「包養合法嗎」,底下會出現一堆新聞標題,例如『女大生上網找乾爹,出門約會一趟賺上萬!律師警告,包養恐淪這下場』,甚至連律師事務所都會出面說明包養的法律責任。
讓人不禁覺得,包養不僅是道德問題,還會涉及法律問題?
沒錯,每當這個時候,大家就會不停懷疑包養到底有沒有違法、是不是性交易。宅老闆今天就要針對這個議題去做說明,看完這篇你就明白了。
包養到底有沒有違法,端看你的行為和心態
大部分的包養關係並非以「性行為」為前提,真要說的話,就是乾爹出錢買女生的時間,而這段時間兩人會一起去做其他事情,例如正常的約會相處、親密一點的肌膚接觸等。所以,如果你們是以這種心態去相處的話,原則上不能被視為性交易。
性交易有兩項重點:
- 需有對價關係。
- 性交或猥褻行為。
乍看之下,包養好像兩項都有。但包養關係不會著重在性方面,空閒時雙方也會一起去做其他的休閒活動。甚至有些包養關係是不做愛,只有純約會相處,這種情況你會說他們違法嗎?自然不會。所以包養到底違不違法,取決於雙方的行為和心態。
如果你抱持著「只想上床」的心態,和甜心做完就分開,然後你再給她錢,這種行為確實符合性交易的定義。但若你和甜心一起去吃飯、逛街、看電影,有需要時才去旅館,而你也是秉持著想照顧對方的心情,偶爾給她零用錢,這樣就不會被視為性交易。
其實宅老闆也沒有要你們刻意去做其他事情,來掩蓋包養關係。宅老闆一直都認為,包養只是男女交往方式的一種,男方得到需求上的滿足,而女方得到物質上的滿足,這種行為也會出現在一般的情侶關係中,一點都不罕見。只要雙方轉變一下心態,不要把包養當成工作,也不要視為買賣行為,自然而然你們就會想和對方一起去做其他事情,遇到困難時也會想詢問對方的意見,這其實就和普通的情侶關係差不多了。
實務上不易舉證
還有一項重點是,只要你們可以舉證兩人的關係並非以「性行為」為前提,只是普通的男女交往,不時給予零用金,這樣在實務上也不會被認為是性交易。反之,如果你們特地為了包養關係擬定包養契約,內容還不斷說明性行為的相關事項,那這張契約就會成為你們性交易的證據。(不要懷疑,真的有人這麼做)
如果你們遇到一些問題,被警方或特定人士懷疑在做性交易,可以根據以下情況選擇對策:
- 相識已久,了解對方的基本資訊-可說情侶。
- 相識不久,連對方的身分都不清楚-就說一夜情或約砲。
這是因為,警方通常會先進行簡單的訊問,一旦你們兩人的說詞有出入,就會更引人懷疑,所以先根據你們的熟悉程度,再決定身分是最妥當的。情侶、一夜情、約砲都可以,只要說詞合理,基本上就不會有什麼問題。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是違法的
現在的小女生都很會打扮,思想上也越來越成熟,也有很多女孩因受到網路或同儕的影響,年紀輕輕就踏上包養之路。宅老闆知道,有些…性癖比較特別的乾爹會想要包養小女生,一方面是因為對方年輕,另一方面是因為年輕的小女生在物質方面較容易滿足,買個幾萬元的包可能就會讓她們很開心。
但宅老闆是覺得,正因為她們未成年,很多事情並沒有考慮清楚,也沒想清楚包養這件事會不會影響到她們的生活或家庭,只因為物質需求或同儕關係就找包養,有點太輕率了。而身為年長者的責任應該要引導她們正確認識包養關係,包括潛在的風險和意外,並非只顧及自己的慾望就去包養她們。所以宅老闆是不建議乾爹包養未成年少女。
在法律上,這也是違法的,會觸犯《兒少性剝削條例》和相關刑法。
《刑法》第227條:
-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樣代表…包養16歲以上的少女就合法嗎?當然不是。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
-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是會坐牢的,就算你說不知情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誠心建議乾爹們不要玩那麼大。當然,有些乾爹比較無辜,他們不知道對方的年齡,也沒有仔細確認,這點宅老闆也提供幾點建議幫助你辨認對方的年齡:
- 請甜心出示能證明年齡的相關證件,可以請她遮擋其他重要訊息。
- 藉機詢問甜心的年齡,並觀察她的舉動是否有些緊張。
- 詢問對方的就學經歷和背景資料,觀察是否有和年齡不相符之處。
「我沒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只幫她租了一間小套房讓她可以自力更生,這樣會有罪嗎?」
答案是,可能有,恐會觸犯《刑法》第240條「和誘罪」。
和誘的定義是,以和平手段讓未成年人脫離家庭,常見案例是情侶私奔。但若要判斷是否違法,需要再確認女方是自願離開,還是被誘拐才離家。
如果對方是未滿16歲的少女,無論她是否自願離家,乾爹都不能幫助她脫離家庭。因為這會觸犯《刑法》第241條「略誘罪」。「略誘」是為了保護未滿16歲的孩子所訂立的法規,只要年齡未滿16歲,無論孩子是自願還是被誘拐,誘拐人都要承擔刑事責任。
和已婚對象發生性關係也會違法
刑法通姦已除罪,但配偶仍能透過「侵害配偶權」向第三者尋求賠償。不過,法律沒有明定「侵害配偶權」的法規和罰款上限,所以法官會根據雙方的親密程度來判斷是否違法,以及賠償金額。由於罰款無上限,有些人會被判賠10萬元以下,也有些人會被判賠百萬元,所以宅老闆的建議是,不要碰已婚對象,更不要心存僥倖。
但侵害配偶權也有盲區,如果你不知道對方已婚,原則上可以免責。前提是,你能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確實不知情,這樣就沒問題。但在法律實務上,要讓法官相信你的說法並不容易。所以宅老闆還是建議不要冒這個風險,盡量避免和已婚人士來往。但若你還是想和已婚乾爹/甜心建立包養關係,那宅老闆也只能提供一些小建議:
- 收到配偶警告後就立刻結束關係。
- 不要留下親密證據,例如出入旅館的照片。
- 不要在社群網站公開對方,彼此保有個人隱私。
說了那麼多,其實也就幾個重點,宅老闆都幫你們整理好了:
- 包養與性交易不同,請不要將包養視為買賣行為。
- 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會觸犯《刑法》或《兒少性剝削條例》。
- 和已婚對象發生親密關係,恐會被配偶求償。
想要合法玩包養只需銘記上述三點,保你的包養之路順暢又安全。宅老闆也呼籲追求刺激感的乾爹們,想玩就要勇於承擔責任,請坦率一點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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